伊斯蘭之光
目前位置:首頁>>|gn>>社會與人生
身為穆斯林必須言而有信
2007.4.23  4:57:32 PM      閱讀22549次
 
    人類的社會﹐形形色色﹐各類人物﹐各樣思想﹐各種生活方式﹐無奇不有﹐而生活在社會之中的穆斯林﹐要為社會做標兵﹐展示伊斯蘭文明的優越性﹐就在穆斯林的真誠言行。 《古蘭經》說﹕“如果真主意欲﹐他必使你們成為一個民族。 但他把你們分成許多民族﹐以便他考驗你們能不能遵守他所賜予你們的教律和法程。 故你們當爭先為善。 你們全體都要歸於真主﹐他要把你們的爭論的是非告訴你們。”(5﹕48)


  遵守真主教律和法程的人群就是穆斯林﹐屬於一個民族﹐但穆斯林必須與其他信仰和文化傳統的社會和平共處﹐只有言而有信才能獲得社會尊重。 今天億萬穆斯林移民和分散居住在過去不曾熟悉的西方國家﹐同非穆斯林朝暮相處﹐形影不離﹐參加工作、進入學校、走進市場﹐共同居住同一條街道或一座居民大樓。 許多人躲避與社會接觸﹐自我孤立﹐但是﹐越是躲避﹐越是多事﹐遭致各種猜測和議論紛紛﹕從穆斯林天生孤僻到這些人都是恐怖主義的胡言亂語。 在西方國家﹐有許多穆斯林家庭與世隔絕﹐同左鄰右舍和對門街坊老死不相往來﹐從冷漠轉變為懷疑﹐又進而產生彼此恐懼﹐穆斯林被人們議論是世間怪物﹐從來沒有機會向鄰居表現伊斯蘭的光輝文明。


  先知穆聖時代﹐穆斯林在任何地方開始都是少數人﹐從麥加到麥地那﹐又走出阿拉伯半島﹐都是從少數人群開始擴大影響。 先知穆聖鼓勵穆斯林到生疏的人群中去生活﹐例如派遣麥加的一部分弟子攜帶眷屬到信奉基督教的阿比西尼亞去避難。 穆斯林第一次進入基督教社會﹐先知穆聖不擔心他們會被同化丟失伊斯蘭﹐而派遣他的弟子去宣傳﹐向當權者說明伊斯蘭信仰內容﹐爭取同情、理解和支持。


  歷代的伊斯蘭法學家們考慮移民的後果時﹐尤其沙斐儀和哈乃菲學派的學者們﹐都認為是先知穆聖的智慧﹐穆斯林必須走出家門﹐認識大千世界﹐也是深入到各種文化的人群中去﹐以身作則展現伊斯蘭。 學者們根據經典總結歷史經驗﹐只要一個地方法制基本公正﹐並且給予信仰寬容﹔在這兩個條件下﹐就有可能在一個非伊斯蘭國家中建立穆斯林社會。


  今天的西方社會﹐具備這兩個條件﹐例如“民主”和“人權”是西方承認的普遍價值觀。 穆斯林不要為某些政治新術語糾纏不清﹐例如民主、人權、選舉、廉政、科學、言論自由﹐雖然在伊斯蘭經典中沒有這些詞彙﹐但其本質無不保留在伊斯蘭的涵義中。 伊斯蘭早期實行的哈里法選舉制、穆斯林社會代表參政的“舒拉會議”、男女平等財產權利、伊斯蘭法制“沙里亞”保證人人在真主面前一律平等、政府的官員都是真主的代治者﹐肩負真誠為民服務的天職。


  西方社會制度﹐說話不可靠﹐隨機應變﹐言而無信﹐出爾反爾﹐例如“民主”和“自由”﹐會有各種解釋和“打扮”手法﹐掩蓋人間掠奪和剝削的醜惡本質﹐是西方殖民主義和資本主義慣用的修辭伎倆﹐欺騙社會底層民眾﹐暴露他們的虛偽和欺詐。 東方人俗話說﹐搞政治的人“無毒不丈夫”﹔西方人都知道“政治是最骯髒的游戲。” 穆斯林有 《古蘭經》為精神指導﹐《古蘭經》中真主啟示的人人平等和社會公正原則是普世真理﹐不容懷疑﹐無可非議。 生活在西方的穆斯林﹐應以平等和公正據理力爭﹐爭取真民主﹐享受真自由﹐同時弘揚真主賦予人類的仁慈和恩惠﹐這是正宗的伊斯蘭精神。


  伊斯蘭的基本政治理念是一切權力歸真主﹐信士們把伊斯蘭的精神轉化為具體的社會制度和管理規則。 伊斯蘭法制是真主啟示和聖訓精神的體現和實踐﹐以忠實和誠信為本。 《古蘭經》中沒有規定什麼政府體制﹐什麼君主制、共和制、自由化、市場經濟、資本主義或社會主義﹐只須實行平等和公正﹐允許人類發揮創造性思維﹐創立適應本地的規章制度。 以男女的地位為例﹐在《古蘭經》中有一段神奇的生兒育女的描繪﹐其中有深刻的涵義。 一位儀姆蘭族的女人祈求真主恩賜一個兒子﹐以此向真主“奉獻”﹐但她生下一個女孩﹐就是麥爾彥﹐“她的主接受了她﹐並使她健全地生長”﹐後來成為先知爾撒的母親。 從生理上﹐確是“男孩不像女孩”﹐但是真主恩賜她同樣崇高的地位﹐成為聖母。 “當時﹐天神說﹕‘麥爾彥啊﹗ 真主確已揀選你﹐使你純潔﹐使你超越全世界的婦女。’”(3﹕35-45)


  一個生動的故事﹐涵義雋永﹐耐人尋味﹐證實伊斯蘭絕無歧視婦女的思想﹐對待一切人﹐都必須平等和公正。 在社會中的所有人﹐都是普通平等的人﹐伊斯蘭不承認什麼高貴血統、真主之子、教主、神漢、巫師或超人﹐也沒有真主替身的教會或聖靈權威。 伊斯蘭從產生日起﹐一千四百多年前就開始了現代人理解的理性思維﹐尊重人格﹐承認人類社會多元化信仰和文明﹐遵循法律的準則。 伊斯蘭的政治和社會文化﹐是根據天啟的精神﹐精美絕倫﹐天衣無縫﹐而不是人類為了維護集團利益的設想和試驗﹐不可能做到完美無缺﹐變化莫測。


  在歷史上﹐自古以來曾經有過許多思想家、哲學家和革命家﹐他們為人類社會設想過美好的“理想國”、“大同世界”、“人間天堂”﹐都在社會實踐中流產、失敗和滅亡﹐被後人嘲笑為“烏托邦”、世外桃源或空想社會。 伊斯蘭世界是根據《古蘭經》、聖訓和沙里亞法制構造的現實社會﹐切實可行﹐古代一千多年行之有效。 在人類嘗試了各種設想和規劃之後﹐都沒有見到成效﹐各種政治觀念的主義和社會模式“諸神”退位﹐再次輪到伊斯蘭恢復真主啟示的天道和人倫原則﹐成為世人共享的理想社會和全人類的希望。 這就是今天全世界穆斯林的神聖新使命﹐我們所應做的﹐就是遵循經典﹐言而有信﹐為人類創造一個嶄新的真正人間天堂。

(阿里編譯自Living Islam -- Not Just Performing It by Dr Murad Hffman from The Islamic City﹔www.iviews.com/Articles/articles.asp?ref=IC0507-2731﹐2007/04/22﹐伊光編譯)

發表、查看關於該新聞的評論 將本新聞發給好友
伊斯蘭之光工作室(islam.org.hk) 版權所有©